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構建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秩序要求,省廳印發了《關于推動全省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閩建筑〔2015〕35號)和《關于規范省外入閩建筑企業信息登記工作的通知》(閩建辦筑〔2015〕13號),并通過福建省建筑市場綜合監管信息平臺(下稱“監管平臺”,網址:www.fjjs.gov.cn)發布在福建省行政轄區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和相關人員的信息。為做好監管平臺中的建筑施工企業和相關人員信息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活動應用工作,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業和相關人員信息可通過監管平臺的 “福建省建筑業管理信息系統”、“省外入閩建筑施工企業信息登記系統”進行查詢。鑒于省外入閩建筑施工企業信息無需主管部門審核即可登記,省外入閩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及時自行維護監管平臺中的相關信息,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若上述信息系統記錄的企業和相關人員信息與實際不符或需要補充的,參加投標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當日前完成變更。
二、工程招投標活動過程中,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如需核對企業資質信息的,應當通過監管平臺查詢,不得要求投標人提供企業資質證書原件核驗。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管機構,在辦理各項工程建設活動審批手續時,不得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提供企業資質證書原件核驗。
三、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招標人應當在推薦中標候選人前,通過監管平臺對擬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進行信息核驗,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以下事項:
1、在推薦中標候選人前,評標委員會應當通過福建省建筑市場綜合監管信息平臺查詢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時間當日的擬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企業信息和相關人員信息,無法查詢到或查詢的信息不完整的,應當否決其投標。
2、省外入閩建筑施工企業在福建省建筑市場綜合監管信息平臺登記的企業信息或相關人員信息(投標截止時間當日),與證書原件不符的,視為弄虛作假行為。
3、上述所稱的企業信息為投標人用于本招標項目的企業資質類別及等級、資質證書編號、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相關人員信息為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的姓名、注冊建造師等級及專業、注冊編號、注冊證書編號以及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姓名、職稱編號、職稱專業(如有)、職稱類型。
四、中標人派出的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應當是已在監管平臺中登記信息的人員。若因未登記信息,導致中標后項目部施工管理人員無法全部通過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系統備案的,招標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按違約追究其責任。
五、省廳向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開放監管平臺信息查詢功能并提供數據接口。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需與監管平臺對接的,逕向省建設信息中心書面申請,聯系電話:0591-87618504。
六、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實施。本通知的規定與實施前省廳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6年4月6日